歷史沿革
臺灣光復後 民國39年 |
台灣省實施地方自治,本地行政區域劃分為新竹縣香山鄉,同年十二月成立香山鄉公所,戶政業務由鄉公所之戶籍課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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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46年 | 戶政業務由戶警機關採分工合作方式辦理,在鄉公所增設警察人員並兼任副主任、戶籍主任由鄉長兼任。 |
民國58年7月1日 | 將原鄉公所戶籍課劃出成立戶政事務所,並隸屬於縣警察局,戶政所主任仍由鄉長兼任,名為新竹縣香山鄉戶政事務所。 |
民國62年 | 正式將戶政業務劃歸警察機關主管,名為新竹縣警察局香山鄉戶政事務所。 |
民國71年7月1日 | 香山鄉併入新竹市升格改制為香山區,名稱改為新竹市警察局第三戶政事務所。 |
民國79年 | 改名為新竹市警察局第二戶政事務所。 |
民國81年7月1日 | 行政院核定「戶警分立實施方案」正式將戶政業務歸由民政單位掌理,名為新竹市第二戶政事務所(即本所前身)。 |
民國85年 | 新竹市議會通過將原新竹市第一戶政事務所分設為東區、北區戶政事務所、第二戶政事務所改制香山戶政事務所,八 十六年三月一日正式掛牌。 |
民國107年 | 香山戶政事務所廳舍遷移至香山區行政大樓二樓。 |
瀏覽人次:6735 人 更新日期:113-03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