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政答客問

更新日期:
100-01-26
發布單位:
行政股
類  別:
1999
問題 
登記之變更、更正、撤銷及廢止等申請
解答 
申請人:1.原申請人 2.利害關係人 3.本人 4.受委託人

1.戶口名簿、國民身分證﹙變更、更正或撤銷之事項為身分證記載及登記事項須換身分證者,應換領新證﹚、印章、有關證明文件或核准變更、更正、撤銷及廢止之公文
2.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

備註:因辦理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者,應備2年內拍攝身分證用照片1張換領身分證,如親自申請戶籍登記而須換證者,經戶政事務所核對身分證檔存照片人貌相符且年歲相當時,得免繳相片。

登記期限:30日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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