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政答客問

更新日期:
106-08-14
發布單位:
香山戶政事務所
類  別:
1999
問題 
如何請領﹙閱覽﹚戶籍謄本,要到那裡申請?
解答 
一、當事人可持國民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或委託他人,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當事人之戶籍謄本。

二、如係申請利害關係人之戶籍謄本,除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外,應另提供利害關係證明文件,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利害關係人之戶籍謄本(亦可委託申請):

利害關係人,指與當事人(被申請人)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:

1. 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。

2. 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,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。

3. 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。

4. 當事人之配偶、直系血親。

5. 戶長與戶內人口。但寄居人口,不在此限。

6. 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。



三、委託申請者,應附委託書、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、印章、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,委託人為利害關係人者,應併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。

★委託書、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在國外作成者,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;其在大陸地區或香港、澳門作成者,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。



身分證明文件,指國民身分證、外僑居留證、臺灣地區居留證、定居證、中華民國護照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。。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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